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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轉型過程中的恰當變革順序(之四)

读王天成《大轉型:中國民主化戰略研究框架》所做笔记与摘录,P195-218

第十二章:轉型過程中的恰當變革順序(之四)

原书及其作者:作者王天成先生,是90-00年代就在《北京之春》上发表过《论共和国》和《再论共和国》的学者,2017年和胡平一起创立了中国民主转型研究所,还是《中国民主季刊》的现任总编辑。这本书属于比较政治学功底非常扎实的著作,书本身不是很厚(两百多页)但是内容非常丰富。如标题所述讨论的是中国如果要走向民主转型,这个过程应该是什么样的,怎么才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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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轉型過程中的恰當變革順序(之四)

5.時間、節奏、速度

5.1 轉型時期的政權性質

  • 从转型开始到民选政府就职前的政府都是过渡政府,分四种类型:旧政府被暴力革命或军事政变推翻后产生的临时政府(provisional government);旧政府在抗议中陷入崩溃,温和派和反对派共享权力的过渡政府;因为民众抗议或者外战失败,原本最高领导人被手下取代而产生的看守政府(care-taker government);还有旧统治集团主动改革、没有发生最高领导人非正常更迭的政府。

也許,統治集團相信自己能贏得選舉,選舉之後仍然可以繼續掌握權力,但是,如果它沒有考慮過可能會發生權力轉移、也不願意轉移權力,那麼,其改革的誠意、對於自由民主價值的忠誠便成為疑問。(p.p. 198)

p200-201 “一個政權要存在和進行統治,需要人民相信那些統治他們的人有權利(right)進行統治,相信他們正在實行的統治不是為了自己的私利,相信他們有運用強力維持秩序的根據”。在一個民主國家,政府統治的權利(right),來源於人民的同意。所謂“同意”,當然不是專制國家政客經常說的、抽象的“人民選擇了我”或“人民擁護我”,不是共產黨統治下的“被代表”,而是必須經過可以看見的程序來表示、計算。這個程序,就是自由、公平的選舉。轉型時期的過渡政府並不是民眾選舉產生的,其正當性、合法性(legitimacy)何在呢?從其沒有經過選舉授權看,它與威權政府一樣是不合法、不正當的。不過,它有一個與民主相關的正當性來源,也就是它承諾籌備競爭性的選舉、將建立民主作為自己的任務。…… 如果政府不及時兌現其承諾,它的正當性就會受到質疑;如果它不願意兌現承諾,其正當性就會喪失。

  • 主要是指,转型太慢而导致民间不满情绪聚积,最终导致大规模抗议(或镇压)重复发生;或者相比于民主化,更加热衷于抢先推行领导者自己的关心事项,借着民主化的承诺实际上逐渐变回威权统治。

時間是一種政治資源。(p.p. 202)

5.2 改革者的弱點

p203 在蘇亞雷斯看來,他的任務的核心是舉行自由、公正的大選。在沒有經過選舉授權之前,政府缺乏必要的正當性和權威進行其他重大的政治改革。蘇亞雷斯說:“當人民的聲音可以被聽到的時候,才會有解決其他重大政治問題的權威,那種權威來自於選舉所表達的民意”。那個時候,就可以處理諸如在保持國家統一的前提下如何建立區域政府制度這樣重大的問題了。不僅如此,蘇亞雷斯認為,政治改革也是經濟改革的前提條件。“只要籠罩在國家上空的是政治未知數,就既不能重新激活經濟,也不能使經濟獲得穩定。”

  • 在西班牙的案例中,我认为能提取出的关键点在于,一种果断迅速的行动模式,真正把民意首先置于自己心里的第一位,准确的认识并推进事情的关键节点。当然了,这种实践中的智慧,自己看原文优于看别人的提炼,自己调研优于看别人的书,一点相关的实际经验优于任何纸上的讨论。

p204-206 1990年3月,戈爾巴喬夫為了建立獨立的權力基礎、擺脫黨內保守勢力的牽制,決定實行總統制。他本來應該實行直接選舉,而且以他當時無人能比的聲望和影響,如果舉行直接選舉,他似乎也能當選。然而,他沒有採用直選方式。…… 戈爾巴喬夫的處境是尷尬的。他的權力來源於共產黨,如果走得太快,他顯然擔心可能會重蹈赫魯曉夫被黨內同僚趕下臺的覆轍;如果走得太慢,則落後於形勢的發展,被民主改革派所拋棄。…… 戈爾巴喬夫沒有一個實現民主轉型的明確計劃、時間表。他也不認為在沒有經過大選之前,全國政府沒有足夠的正當性和權威進行其它重大改革。他在民族問題上的反應是被動、滯後的,在經濟問題上也如此——將經濟改革視為政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卻遲遲不能接受私有化。人們越來越深切地感受到,政治和經濟改革都缺乏明確方向。…… 美國當時駐蘇聯大使馬特洛克在《蘇聯解體親歷記》一書中這樣寫道:戈爾巴喬夫“像共產黨一樣日益落後於整個民意”。

我国知识界普遍将苏联改革的失败、国家的解体归结于改革速度太快,其实是一种不了解苏联实际改革过程、远距离凭空想象所得出的“结论”。(p.p. 206)

p207-208 滿清預備立憲的開端,是曾鎮壓了1898年戊戌變法的慈禧太后在 1905年派5大臣出洋考察政治。…… 8月 27日,朝廷公佈了欽定憲法大綱、議院法以及選舉法要領,宣佈9年後完成預備立憲。…… 表面上看,在開國會前的9年中,政府每年都有重要的籌備工作要做,每一項革新都是重大的,9年也未必都能做完、做好,達到預期目標,…… 然而,只要從另外一個角度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朝廷計劃中的問題就立即暴露無遺了:這些改革都是開國會所必要的準備、都是在開國會之前必須完成的嗎?答案是否定的。

p210 由於統治者自身的局限,改革並沒有取信於人,而是越來越喪失人們的信任,使人有理由懷疑它是一場騙局,這也是明顯的事實。統治者的心態是矛盾的,既希望通過立憲改革而自保,又擔心最終失去權力,特別是被強大的漢族所拋棄,所以,以“預備”的名義拖延改革、 將最關鍵的改革延遲到最後,便成為一種策略。在統治者看來,一個較長的預備期是必要的,以便籍此先完成權力的集中、鞏固,從而在將來立於不敗之地。

晚清預備立憲正是一個失敗的漸進改革案例。他們沒有認識到,這個案例展示的不是“慢的就是穩的”的漸進主義假定,相反,是“慢的不是穩的”。(p.p. 212)

5.3 合理的時間表

p214 總結本書前面的相關論述,小幅、慢速推進,不儘快過渡到民主化,其中所包含的主要危險包括:小步幅的變革是可以停滯、取消、逆轉的;轉型過程的拉長會給保守、懷舊勢力提供充分的集結時間和反擊機會;變革的步伐落後於社會的期望,會累積更多、更激烈的不滿;隨着局勢的演變、惡化,領導人也極有可能轉向保守,轉而實施嚴厲控制、終止改革;政府的正當性、權威喪失,沒有能力處理重大、棘手問題;在有族群分裂問題的國家,轉型過程的拉長、民主化的前景不明,也會給分離主義者更多的理由和機會。…… 筆者的意思也不是說在任何情況下速度都越快越好。例如,在常序性轉型中,對於不少改革者而言,也許最初一段時間不能走得太快,小步幅、試探性的開放不僅在所難免也可能是合理的,可以給保守派一定時間接受變化,換取保守派的合作或默認,然後不失時機加快速度。

p216-217 當快速而又給反對派一定準備時間的選舉日程宣佈後,各政黨就會將精力投入到競選中去,而不是致力於發動街頭抗議——在這種情況下,也沒有事由可以動員民眾抗議。長時間停留在自由化階段是危險的,“沒有民主化的自由化只會提升人們的期望值,點燃人們煩躁、不能忍耐之火”

p217-218 明智的選擇是先舉行全國選舉,通過全國大選重建全國政權的正當性和國家認同,然後由民選的全國政府通過真誠、深入的談判以區域自治安排處理族群問題——溝通、談判在全國政府選舉之前就應進行,但只有民選的全國政府才有足夠的正當性和權威達成有效的協定,並制定相關的法律。

還要重申的是,在選舉全國政府之前前召開制憲會議的想法未必可取,那樣會拉長轉型的過程,增加轉型的變數。更好的選擇是修改憲法舉行議會選舉,然後由民選議會制定新憲法。此外,考慮到未來中國最好採用議會制,應先選舉議會而不是總統。總統應由議會選舉產生。如果先選舉總統,後選舉議會,總統制將成為定局,很難再改變。

至此,我已經全面討論了中國未來民主轉型過程的變革順序這一關鍵問題。那麼,民主轉型如何才可能發生呢?下面將探討轉型的動力機制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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